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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流程

发布:2023-06-09 14:14,更新:2023-06-09 14:14

专精特新申请流程:

2022年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流程改革,由原来的直接申请变成梯度培育的方式,及创新型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。创新型“中小企业”认定标准:   评分指标:包括创新能力、成长性、砖业化三类六个指标,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上(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、成长性指标及砖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 15 分), 

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(一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际及、省级科技奖励。(一)近三年内获得过国际及、省级科技奖励。

(二)获得高新技术企业、国际及技术创新示范企业、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(均为有效期 内)(三)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。(四)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 缴额)500万元以上。专精特新“中小企业”认定标准:1.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2.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,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%3.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,或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,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达到2000万元以上4.其他评分方式及评分标准:1.砖业化指标2.精细化指标3.特色化指标4.创新能力指标专精特新“中小企业”及格标准为60分及合格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认定标准: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认定需同时满足专、精、特、新、链、品六个方面指标。

(一)一般性条件。1.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—1亿元的企业,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%;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,同时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(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)8000万元以上,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、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%以上。2.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。2.自建或与高等院校、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,设立技术研究院、企业技术中心、企业工程中心、院士专家工作站、博士后工作站等。3.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,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。

(二)创新直通条件。

满足以下一项即可:1.近三年获得国际及科技奖励,并在获奖单位中前三。2.近三年进入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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